每年的12月7日是國際民航日。1944年12月7日,52個國家在芝加哥簽署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也稱芝加哥公約)。根據芝加哥公約的規定,1947年4月4日,國際民航組織正式成立。1992年9月召開的國際民航組織第29屆大會作出決議,自芝加哥公約簽署50周年的1994年起,將每年的12月7日定為“國際民航日”(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Day) 。

12月7日是什么節日?國際民航日是幾月幾日
國際民航日的目的
開展“國際民航日”活動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在全世界樹立和加強對國際民航在各國社會和經濟發展中重要性的認識,同時強調國際民航組織在促進國際航空運輸的安全、高效和正常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國際民航日的意義
1996年12月6日,聯合國大會(第51/33號決議)宣布12月7日為國際民航日,并促請各國政府以及有關國家組織、區域組織、國際組織和政府間組織采取適當步驟,紀念國際民航日。為使慶祝“國際民航日”的活動更具有實際意義,國際民航組織每年確定不同的主題在世界范圍內舉行活動。
國際民航日的宗旨
根據芝加哥公約第四十四條規定;國際民航組織的宗旨和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證全世界國際民用航空安全地、有秩序地發展;
2、鼓勵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設計和操作藝術;
3、鼓勵國際民用航空應用的航路、機場和航行設施;
4、滿足世界人民對安全、正常、有效和經濟的航空運輸的需要;防止因不合理的競爭而造成經濟上的浪費;
5、保證締約國的權利充分受到尊重,每一締約國均有經營國際空運企業的公平的機會;
6、避免締約各國之間的差別待遇;
7、促進國際航行的飛行安全。
大會是國際民航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每三年至少召開一次。理事會是向大會負責的常設機構,由33個理事國組成,由每屆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的主席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理事會每年召開三次會議,下設航空技術、航空運輸、法律、聯營導航設備、財務和防止非法干擾國際民航等6個委員會。
國際民航組織的日常辦事機構,設有航空技術局、航空運輸局、法律局、技術援助局、行政服務局和對外關系辦公室,這些機構統一在秘書長領導下工作。此外,還有7個地區辦事處;西非和中非區(達喀爾)、歐洲區(巴黎)、亞洲太平洋區(曼谷)、中東區(開羅)、東非和南非區(內羅畢)、北美、中美和加勒比區(墨西哥城)、南美區(利馬)。
國際民航組織
國際民航組織(ICAO)協調各國有關民航經濟和法律義務,并制定各種民航技術標準和航行規則的國際組織。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為解決戰后民用航空發展中的國際性問題,1944年11月1日至12月7日在美國芝加哥召開了有52個國家參加的國際民航會議,簽訂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簡稱《芝加哥公約》),并按國際民用航空臨時協定設立了“臨時國際民航組織”。1947年4月4日公約生效,“國際民航組織”正式成立。同年5月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1990年,已有161個締約國?偛吭O在加拿大的蒙特利爾。
世界民航組織介紹
“全球航空運輸—可持續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驅動力量”是2007年國際民用航空日的主題。國際民用航空日是在每年的12月7日,以紀念在1944年的這一天創立的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每年舉行慶;顒拥哪康,是在全世界樹立和加強對國際民用航空在各國社會及經濟發展中之重要性的認識。此時,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在促進國際航空運輸的安全、效率和正常方面所起的作用會得到強調。
第一次慶祝國際民用航空日是在1994年12月7日,以紀念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憲章《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簽訂50周年。1996年,根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倡議并在加拿大政府的協助下,聯合國大會以決議形式正式承認12月7日為國際民用航空日,并將其列為正式的聯合國日。
每年都鼓勵各國制定活動方案。升旗儀式、頒獎儀式、航空表演、航空展覽、參觀和研討會等,都可以是全年活動計劃的組成部分。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理事會主席羅伯特·高貝·岡薩雷斯先生和秘書長塔耶布·謝里夫博士的聯合致辭
目睹一架巨型噴氣式航空器起飛或降落,仍然使得我們當中許多人感到敬畏。這也激發了前往遠方的土地或踏上探親訪友旅途的夢想。隨著節日的到來,飛機載著賀卡和禮物送給那些不能和我們共慶佳節的親人們。
世界民航組織主要活動
該組織的主要活動是:通過制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18個技術業務附件和多種技術文件以及召開各種技術會議,逐步統一國際民航的技術業務標準和管理國際航路的工作制度。通過雙邊通航協定的登記,運力運價等方針政策的研討,機場聯檢手續的簡化,統計的匯編等方法以促進國際航空運輸的發展;通過派遣專家、顧問,建立訓練中心,舉辦訓練班及其他形式,以執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向締約國提供的技術援助;管理公海上的聯營導航設備;研究國際航空法,組織擬訂和修改涉及國際民航活動的各種公約。根據統約國的建議和議事規則,通過大會、理事會、地區會議以及特別會議討論和決定涉及國際航空安全和發展的各種重要問題。 1944年12月9日,當時的中國政府在《芝加哥公約》上簽字,并于1946年2月20日批準該公約。1971年11月19日國際民航組織第74屆理事會通過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驅逐了國民黨集團的代表。1974年2月我國決定承認《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并自該日起參加該組織的活動。中國從1974年起連續當選為理事國,并在蒙特利爾設有常駐該組織理事會的中國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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