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形式
1、區域性的經濟合作。成員國之間減免關稅,實行商品自測流通,對外統一關稅和實行共同市場。
2、貿易合作。70多國集團在成立發展中國家全球貿易優惠制,建立發展中國家間貿易組織,建立發展中國家金國銷售企業等三個進行了大量工作。
3、貨幣金融合作。如安第斯開發協會,西非國家中央銀行等,他們向其成員國提供貸款和援助,阿拉伯國家和一些貨幣金融組織向發展中國家提供低息或優惠貨款,其特點是利息低,周期長,且不附加任何政治和經濟條件。
4、技術合作。如相互轉讓技術,出售專利,進行技術咨詢與培訓,交換技術情報等,以及通過發展中國家合資經營,提供技術服務和勞務等方式,發展互利的技術合作。
5、知識合作。南南知識合作致力于提高發展中國家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執行能力,強調各國平等自主選擇和設計適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鼓勵發展中國家間開展平等多向政策交流,成為對傳統的資金和技術援助合作的有力補充。中國是南南知識合作的堅定支持者和積極實踐者。
合作目的
南南合作旨在促進發展中國家之間,傳播人類活動所有領域內的知識或經驗,并相互分享的能力,主要內容包括推動發展中國家間的技術合作和經濟合作,并致力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能源與環境、中小企業發展、人才資源開發、健康教育等產業領域的交流合作。
成果
自從1978年通過《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劃》以來,在聯合國的支持、引導下,在各成員國的積極參與和推動下,南南合作蓬勃發展,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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