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iPad認證是電腦,不執行電腦保修期
濟南消費者畢先生購買的蘋果iPod因質量問題,蘋果售后為他更換了一臺全新機器,但保修期還是按上一次的發票日期。蘋果的霸氣讓消費者畢先生氣憤不已,決定為自己討個說法,但交涉了一年多,蘋果公司卻絲毫不做讓步。
記者調查發現,蘋果電腦產品的保修也是在執行蘋果公司自己的政策。蘋果電腦無論是整機還是主要部件,都是保修1年。而我國規定,電腦整機保修1年,主要部件包括主板、驅動器、顯示卡、CPU、硬盤、電源、內存保修2年。
同樣蘋果產品iPad主要部件也不執行兩年的保修期。對此蘋果售后工作人員回應稱,這是因為iPad并不是電腦,不能按電腦三包執行。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官方網站顯示,美國蘋果公司在中國CCC認證時,多款iPad的產品名稱都標注為“便攜式電腦”,即國家三包中提及的“筆記本微型機”。
顧客起訴“蘋果”法院立案發傳票
央視“3·15”晚會報道稱,蘋果手機在中國市場實施與國外不同的售后政策,其中提到濟南消費者畢先生維修蘋果iPod的經歷。15日晚,記者多方采訪了解到,濟南市工商部門曾受理過畢先生的投訴,此后畢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歷下區法院受理并立案,該案進入司法程序。另外,濟南市消協秘書長劉力表示,去年中消協曾到濟南搜集蘋果投訴案例。
記者了解到,濟南市民畢先生曾購買兩部蘋果iPod產品接連出現故障,到蘋果授權維修商——— 山東百邦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舊換新”后,新機保修期限卻大大“縮水”。“新換的手機,序列號和舊機都不一樣,憑什么不重新計算保修期?”畢先生對此很不解,并投訴到工商部門。
歷下工商分局東門工商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去年該所曾受理過畢先生的投訴。畢先生最初同時投訴到濟南市工商局和山東省消協,省消協還沒有處理完,畢先生又投訴到國家工商總局,因百邦公司所處地位于歷下區東門工商所轄區內,投訴案件被轉到該工商所處理。“但后來畢先生又起訴到了歷下區法院,法院受理后,就證明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工商部門就撤了出來”。
隨后,記者多方采訪了解到,目前歷下區法院已經受理畢先生的起訴案件。在此次民事訴訟請求中,被告為山東百邦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法院受理此案后,原定于去年9月14日開庭。但在開庭前,歷下區人民法院依據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在官網上留下的詳細信息發出傳票后,卻得到“查無此地”的回復,因此傳票被退回。此后,法院再次按照該公司的工商注冊地址發出傳票,仍未得到該公司回執,無法得知其是否收到傳票。
按照法律規定,開庭前應給被告30天的舉證期限,因此原定于2012年9月14日的開庭變得遙遙無期。
酷動賣“蘋果”強搭延保服務
央視“3·15”晚會曝光蘋果手機售后維修問題。在濟南,市民王先生還曾遭遇在蘋果授權經銷商酷動專賣店購買蘋果電腦,被強行搭售延保服務的“糟心事”。記者15日從工商部門了解到此事最新進展,目前該經銷商已經被處以5000元罰款。
去年7月份,王先生在酷動看中一款11英寸AIR系列筆記本電腦,標價6588元。但專賣店導購員表示,要買這款電腦,必須得購買價值1598元的3年延保服務,加起來總共得8186元。“這不是強制搭售嗎?”王先生將此事投訴到工商部門。
隨后,工商執法人員現場檢查酷動,在酷動當月銷售記錄中,查到三筆該型號筆記本和延保服務的銷售記錄,其中兩筆銷售時間能一一對上。“只要有足夠證據認定酷動專賣店強制搭售商品,就能按照山東省反不正當競爭的相關條例進行處罰。”執法人員介紹,最終該蘋果專賣店被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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