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老弱做軍糧 太平天國統治的煉獄生活
夫妻家人分離,男入“男館”,女入“女館”,還要上交所有財產,夫妻不得團聚,父母子女不能相見……這就是太平天國統治下南京人的真實生活。
南京百姓稱太平天國軍為發匪。發匪剛入城時,謊稱絕不殺人。只要百姓們向他們供獻物品,他們會發給貢單,然后互不相擾。于是,百姓們就信以為真了,爭著向發匪供獻銀、米、牲畜、菜蔬等,以求得貢單,貼在家門上,以保家人平安。不想,發匪看見誰家門上貼著貢單,反而進去搜索,因為這是乘其不備,相信這些百姓家里私藏著更多的物品。開始,他們還不敢挨家挨戶地搜索,因為怕里面有官兵埋伏,只是在路上遇到人先銬起來再說。過了幾天,發匪貼出告示,命令人們進行正常貿易,不想店鋪百貨幾乎都被掠空了,沒有人響應。而后,又以查人為名,挨家挨戶地搜括,命令壯男子聽其驅使。哪家有私藏金銀者,立即處以重刑。把婦女們都趕出家門,有的懷抱嬰兒,背著行李,倉皇在道路上,慘不可言。這些婦女有的自投江河,有的投子女于河。到了晚上,則露宿檐下。等到“女館”成立后,女子全部進入“女館”。
發匪對待那些強令在男館與女館生活的人們如同犬馬。女人們每天都做著削竹簽、擔磚、挖溝、駝米稻、割麥豆秋禾等工作。發匪還令婦女們將裹成的小腳脫出纏足布。管理女館的女百長在四更天就催促眾婦女起床工作。女官出行時,也有傘、鑼等物隨行。在如此嚴苛的管理下,很難講南京人民真正擁護“發匪”。揚州城內的發匪由于缺糧,就殺死老弱之人作為軍糧。
為了在意識形態上取得一致,發匪強迫人民改信“上帝教”。發匪傳令,凡讀書識字者都必須去詔書館候命,否則就斬首,知情不報者同罪。發匪讓人們在黃紙上寫下誓語,禮拜,每天睡起及飲食前必須要默念“小子某同眾小子跪在地下,敬謝天父上主皇上帝老親爺爺”等語。社稷、宗廟、寺觀都被發匪當物妖物,全部毀除。與這些東西有關的文字當然也是“妖”了,一定要毀壞而后快。于是,清朝的官兵被稱為“妖頭”、“妖兵”,從發匪中逃出的人則被稱為“變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