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短兵器锏和長而無刃的鞭有什么區別?
锏,亦作“簡”(鐵)鞭類,長而無刃。
武術短器械,有四棱,長為四尺(宋制四尺為一米二),利于馬戰。锏因其外形為方形有四棱,形狀相同,因得其名。锏為銅或鐵制,長為四尺,形似硬鞭,但锏身無節,锏端無尖。锏體斷面成方形,有槽,故有“凹面锏”之稱。锏的大小長短,可因人而異(一般在65~80厘米之間)。
锏的分量重,非力大之人不能運用自如,殺傷力十分可觀,即使隔著盔甲也能將人活活砸死。(純金屬,重鈍器)
锏由锏把和锏身組成,銅把有圓柱形和劍把形二種。锏身為正方四棱形,锏粗約二寸,其后粗,愈向其端愈細,逐步呈方錐形。锏把與锏身連接處有鋼護手。锏身有棱而無刃,棱角突出,每距六、七寸有節。锏身頂端尖利可作刺擊之用。锏把末端有吞口,如鉆形。吞口上系一環環扣上絲弦或牛筋可懸于手腕。锏多雙锏而用。
其主要擊法擊、梟、刺、點、攔、格、劈、架、截、吹、掃、撩、蓋、滾、壓等。
善使锏著,武將中最有名的莫過于秦叔寶了!
鞭起源較早,至春秋戰國時期已很盛行。鞭有軟硬之分。硬鞭多為銅制或鐵制,軟鞭多為皮革編制而成。常人所稱之鞭,多指硬鞭。七節鞭、九節鞭、十三節鞭謂之軟鞭。鞭適用于馬戰與步戰。硬鞭一般用于馬戰,持鞭之將多持雙鞭。鋼鞭沉重而無刃,以力傷人。故持鞭者均需大力勇。常用的鞭法有劈、掃、扎、抽、劃、架、拉、截、摔、刺、撩等。
通常意義上說的鞭和锏區別主要在兩方面,一是外形上鞭比锏稍長稍重,頂端有個小頭用以加重,锏不僅稍短稍輕且一般為四棱。二是鞭是單鞭(因為較長,雙持施展不開),而锏是必須成對使用的。
在古籍記載中,锏本是鞭的一種,但后來因用途上逐漸分化(鞭更適合作為長兵在馬上作戰,威力較強;锏更適合步戰,攻守兼備,也可在馬戰時當做暗器使用。很多善用鞭的武人也同樣擅長使用锏,會手執單鞭,腰佩雙锏),約在唐時期锏自立門戶成為單獨的一類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