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于律師同時表示,法律同時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于律師告訴記者,由于目前警方通報的情況中無法看出“李某”在強奸行為中所起到的作用,因此只能推斷其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由于其此前已有勞動教養的記錄,而且剛剛解除勞動教養不足半年即犯新罪,因此這也屬于量刑中會考慮的情節”。
“即使其在輪奸行為中只起到協助作用,預計刑罰也不會低于三年的基本刑,而如果其具體實施了強奸行為,即使其作為未成年人能夠從輕減輕處罰,最終刑罰仍有可能在十年上下。”于律師說。
網傳李天一強奸女教師 警方知情人予以否認
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強奸女子一事進行了通報。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接警后,分局立即開展工作,于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五人抓獲,現該五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
此后有網友指出,“李天一輪奸案”的被害人系李天一在某英語培訓機構的英語老師李某,但這一說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證實。據警方知情人透露稱,此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姓楊,并非網友所傳的英語教師李某。此外,該警方知情人向中新社記者證實,這位名叫李冠鋒的男子于2013年2月17日伙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毆打言語恐嚇等手段強行開車將被害人楊某帶至海淀區湖北大廈某房間,在違背被害人意愿的情況下先后與其發生性關系。經過偵查,北京警方于2013年2月21日零時在朝陽區某溫泉停車場內將犯罪嫌疑人李冠鋒等四人抓獲。
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強奸女子一事進行了通報。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接警后,分局立即開展工作,于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五人抓獲,現該五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
此后有網友指出,“李天一輪奸案”的被害人系李天一在某英語培訓機構的英語老師李某,但這一說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證實。據警方知情人透露稱,此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姓楊,并非網友所傳的英語教師李某。此外,該警方知情人向中新社記者證實,這位名叫李冠鋒的男子于2013年2月17日伙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毆打言語恐嚇等手段強行開車將被害人楊某帶至海淀區湖北大廈某房間,在違背被害人意愿的情況下先后與其發生性關系。經過偵查,北京警方于2013年2月21日零時在朝陽區某溫泉停車場內將犯罪嫌疑人李冠鋒等四人抓獲。
■新聞鏈接:“李天一”曾因打人勞教一年
“李天一”上一次在網絡上“走紅”也不是基于什么光彩的事。據警方通報的情況稱,2011年9月6日21時許,海淀公安分局接警稱,在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門口有人被打,民警隨即趕往現場并將打人者帶回審查。經民警連夜工作,查明,打人者分別是本市高三學生蘇某和李天一,二人也承認了毆打他人并損壞他人機動車的犯罪事實。事發當天,年僅15歲的李天一駕駛著一輛無照寶馬車,車上還有一個“槍狀物”,后被警方鑒定為“塑料玩具槍”。
事發后,李雙江曾前往醫院看望了被打夫婦,并鞠躬致歉,也獲得了對方的諒解。
海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蘇某和李天一依法刑事拘留,但之后因李天一未滿16歲,不構成刑事處罰,因此拘留時間并未超過15個小時便將其釋放。同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李天一由政府勞動教養一年。
有媒體報道稱,李天一在勞教所期間,做事低調,不多說話,做事穩重,跟周圍的勞教人員都能和諧相處。其在勞教所期間未搞任何“特殊”,在勞教所組織的各項活動中無一落后,甚至展示了藝術才華。
2012年9月中旬,李天一被解除了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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