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什么樣的人才算狀元呢?各朝代的狀元
再拿前述標準回溯到唐、五代,盡管當時政府并沒有正式確認過一個狀元,不看重進士名次,考了第一也沒有什么特殊待遇,但是進士也是排過名次的,民間有時也稱進士第一為狀元,我們還是承認唐、五代有狀元,那就是進士科的全國第一名。同一科目只能是同一試卷,每次考試第一也只能一個,政府出面作特殊處理的除外。也只承認進士科的全國第一名為狀元,非進士第一名被稱為狀元的,無論有無依據,則一概排除,因為那時不管稱誰是狀元,都是民間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廣東的莫宣卿明明是制科第一,由于當時有個朋友寫詩對他表示祝賀,也稱他是“狀元”。廣東人以此為依據,硬說莫是“嶺南第一狀元”,我認為這是不科學的。若制科或明經等科的第一都算狀元,那狀元就太多、太濫,沒有研究價值了。
這很簡單:蘇東坡將他的詞集定名為《東坡樂府》,我們還說是詞集,而不認為是樂府。《莊子》最早用過“小說”一詞,我們并不認為《莊子》說的小說就是小說。反之,我國古代不使用“哲學”一詞,我們并不因此認為我國古代沒有哲學。古代的“經濟”一詞的含義是“經邦濟世”,所謂的“經濟之才”實際是政治人才。我們在研究古代有哪些經濟學家的時候,肯定不能將古人所說的具有“經濟之才”的人都算進來,必須以現代的標準一一進行甑別。對于各朝科舉中的一些特殊情況,筆者的思考如下:
第一,唐代大歷元年到十年,處于安史之亂后的混亂之中,年荒歲歉,科舉考試雖然照常進行,但是這11年是分東都(洛陽)和神京(長安)兩處開考,各派知貢舉,各自狀元。這樣狀元就太多了,我認為除了強調進士科外,還必須強調統一排名的全國第一。這都不是統一排名,不能說是全國第一,所以都不能算。
第二,元代的左右兩榜,各有狀元,這都算,因為政府承認,而且左右兩榜的考卷不同。
第三,明代洪武三十年(1397年)三月會試后,由于出現嚴重的政治糾紛,好幾個人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遂搞兩次殿試,出了兩個狀元,這都算,因為這是皇帝認可的,有法律效力。
第四,清初也有兩次是滿、漢兩榜,跟元代一樣,都算。
第五,金代科舉,其“進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損之”,有自己的創造性,較為特別。金代的統治疆域是逐步形成的,因此立國之初有“北人”、“南人”之分。太宗天會年間,同是進士科,為了方便考生,出不同的卷子。北人的考卷偏于儒家經典,被錄取者稱“經義進士”,南人考卷偏于寫作,被錄取者稱“辭賦進士”,各自排名,各有狀元。后來統治時間久了,南北混同了,但是這種進士科又分經義、辭賦兩個小科的辦法卻一直延續下來。這樣就每次考試出兩個狀元。不僅如此,中間較穩定的時期,還專門考選女真進士,女真士人盡管經過專門訓練,但無論考經典還是考寫作都無法跟漢人比,他們是統治民族,于是另考他們治國方略,被錄取者稱為“策論進士”,也獨立排名、放榜,自然也有狀元。這樣進士里出現3個小科了,每次考試出3個狀元。后期,政局不穩,一方面策論科停止,一方面如上文所引,經義第一視同辭賦第二,每次考試只選一個狀元了。哪次考試出幾個狀元,都是有明文規定的,我們應當尊重金朝政府的詔令。
第六,五代時期各國與農民起義政權的狀元,還有北南宋之交的國中之國偽齊也有兩名狀元。有人提出這些政權所產生的狀元帶地域性,不具備全國性意義,不能算數。如,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系韓茂莉、胡兆量兩位先生的《中國古代狀元分布的文化背景》一文就說:
本文的研究時段始于唐,迄于清,不包括隋代。在這些朝代中又以統一王朝為基本分析對象,分裂時期地方政權所舉行的科舉考試,參考人員大多來自地方政權所轄范圍之內,籍貫具有明顯的地域特色,不具備全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