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女子有多可憐?為何要被勉強舉行冥婚
冥婚應該是中國特有的一種民俗習慣,這種習俗歷史悠久,如要追溯源頭,則要回到漢朝以前。在古代婚慶為終身大事,但是一些早亡之人未能有家庭,于是人們便想出了這種方法。
冥婚,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冥婚儀式,最后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并骨合葬,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里出現孤墳。2011年5月22日,韓國已故女星鄭多彬的母親為她及文在成舉行陰婚儀式。
男女定親后,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親,拜堂時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舉行婚禮。新娘從此終身苦守空房,稱上門守節、未婚守孝。有的女子不愿上門守寡,另嫁男人,但人們認為是第二次婚姻,是“斷線女子”。
婚后年節要為她的所謂“前夫”祭祀亡靈。老人們出于疼愛、想念兒女的心情,認為生前沒能為他(她)們擇偶,死后也要為他(她)們完婚,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其實,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舊時人們普遍迷信于所謂墳地“風水”,以為出現一座孤墳,會影響家宅后代的昌盛。當時有些“風水家”(古稱“堪輿”)為了多掙幾個錢,也多竭力慫恿搞這種冥婚。冥婚多出現在貴族或富戶,貧寒之家很少搞這種活動。
冥婚在漢朝以前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費社會上的人力、物力,毫無意義,曾予禁止。《周禮》云:“禁遷葬與嫁殤者?!钡孙L氣,始終沒有杜絕,甚至有的直接表現在統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愛的兒子曹沖十三歲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為曹沖的妻子,把他(她)們合葬在一起。
宋代,冥婚最為盛行。據康譽之《昨夢錄》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說親,然后進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傳》載:“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傳》亦載:楊□死而其未婚妻殉;劉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這種婦女殉葬冥合的習俗,隨著貞節觀的加強,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禮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沖擊才逐漸消失。
死人結婚的儀式混雜了紅、白兩事的禮儀,依當事人的主張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來說,冥婚要通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命關和婚后取得龍鳳帖。男方放定也是要進行的,一半是真的綾羅金銀,一半是紙糊的各種衣飾,最后在女方家門口或墳上焚化。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冥婚風俗的殘余現象,還有個別家庭辦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謂之“搭骨尸”,男、女兩家親家,謂之“骨尸親”。早年,這種“婚禮”的迎娶儀式多在夜間舉行,有時,人們正在安睡之際,忽被街巷里的鼓樂吵醒,原來是“搭骨尸”的。抬著一頂紙轎子,由單鼓、單號、單嗩吶吹奏前引。
有的則不用這種形式,仍用八抬大轎,全份金燈執事,原來只娶一張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還有仿照“文明結婚”儀式,用西樂隊前導,后邊四個人抬著一個出殯用的影亭,內掛“新娘”照片。
這就是冥婚習俗的前世今生,通過對傳統習俗的了解你會慢慢感受到古人特有的思想。這也就是古人對自然、對未知的敬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