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的英國 為什么喜歡賣老婆
姑娘們別急著跳腳,這種賣妻行為雖然詭異,但是雙方自愿的.....如今離婚成本太高,但在18世紀的英國農村,離婚突出一個“穩賺不賠”,在那個時候男人經常把自己的老婆賣掉......
一:相關記錄
1780—1850年是賣妻交易的高峰期,僅記錄在案的大概就有300起。據記載最早的賣妻行為發生在1733年的伯明翰市。一個叫塞繆爾·懷特豪斯的男人在公開市場以1英鎊(人民幣8塊5)的價格將妻子瑪麗·懷特豪斯賣給了托馬斯·格里菲斯。
懷特豪斯要求買家必須接受妻子瑪麗的所有缺點,一經售出,概不退還......
隨著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賣妻”行為也發展出了新花樣。比如1801年有個瘋狂的丈夫竟以底價1便士(人民幣8分)的起拍價拍賣了自己的妻子。
在當地內心寂寞的農民瘋狂競標下,最終以5先令6便士的價格成交。
甚至到后來不光能用錢買老婆,用啤酒也能換老婆了......
2.賣妻過程
為了凸顯儀式感,18世紀的英國農民也在賣妻問題上展現了自己的黑色幽默——賣妻儀式。
首先,丈夫將妻子帶到當地市場并在其脖子上拴上韁繩,就像待售的牲口一樣;
然后她們被放到一個拍賣行上,其他男性開始投標;
最后一旦協議達成,雙方會到當地的小酒館慶祝交易成功。
讓人頭皮發麻的是,這個過程通常還會有很多看熱鬧的村民。笑笑鬧鬧、開開葷段子,這種心靈上的摧殘似乎更殘忍。
看到這里估計很多女同胞都開始罵娘了,但真相其實并沒有聽起來那么殘忍——大多數妻子是心甘情愿被賣的。
甚至在1830年的文洛克,有個丈夫在招標完成后有點后悔,但其妻子見狀立即說:“去你X的!老娘樂意被你賣掉,跟你TM過夠了!”
事實上,幾乎所有的售妻交易都是在夫妻雙方同意后才發生的。在英國離婚程序繁冗復雜,且費用相當于今天的20000美元(折合人民幣13萬),所以如果雙方相處地并不愉快,只能另辟蹊徑,賣妻則是合法解除夫妻關系最速的成方法。
雖然當時大部分官員不贊成這種做法,不過也只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沒有做過多的干涉。
4.后續活動
其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售妻時丈夫只會象征性地收點錢,因為這表面上雖說是一場交易,實則只是夫妻雙方為了能夠各尋幸福。
甚至有時候,在交易達成之后丈夫還會用這筆費用在當地酒店里請大家喝點飲料,包括他的前妻和前妻的新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