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殺團謀刺李準 清廣東水師提督李準遇刺案
廣東水師提督李準,是清廷的一員悍將,專與革命黨人為敵,曾親自指揮鎮(zhèn)壓了1907年6月初的黃岡、七女湖起義、1910年2月的倪映典新軍起義、1911年4月的廣州黃花崗起義等,"以拿捕黨人為能事。"他深知革命黨人對自己恨入骨髓,早就把他列為暗殺的重點對象,因而時時留意,處處小心。1911年4月8日孚琦在大街上被革命黨人擊斃后,李準更是深居簡出,動用重兵護衛(wèi)。這個廣東水師提督惶惶不可終日。
革命黨人早就開始了謀除李準的行動。在1907年五六月間,李準血腥地鎮(zhèn)壓了黃岡、七女湖起義后,胡漢民、汪精衛(wèi)等人就策劃刺殺李準,同盟會會員劉師復自薦擔當此重任,得到批準。是年6月11日,劉師復攜炸藥出門,不幸炸藥自爆,劉受傷后被崗警抓入牢中,兩年后被營救出獄,轉(zhuǎn)至香港。1910年4月,汪精衛(wèi)刺殺攝政王被捕的消息傳來,革命黨人群情激奮;劉師復、高劍父等人在香港跑馬地的羅便臣寓所籌組"支那暗殺團",旋因暴露而轉(zhuǎn)遷至摩士忌街23號。12個團員分為三個行動小組,有執(zhí)行員與輔助員之明確分工。劉師復起草的暗殺團團章中,把李準與兩廣總督張鳴岐列為暗殺對象。
1911年4月27日廣州黃花崗起義遭李準殘酷鎮(zhèn)壓而失敗,暗殺團會議決定立即刺殺李準。林冠戎與陳敬岳、潘賦西、趙灼文四人被批準為執(zhí)行員,攜帶炸彈進行爆炸暗殺。此次暗殺行動的總指揮高劍父先期抵達廣州,在郊區(qū)的一個農(nóng)場內(nèi)研制并儲藏了38顆強力炸彈;同時查明李準的活動規(guī)律,把行刺地點選在從水師提督衙門到城外的水師公所的途中,這樣成功的把握大,且行刺人員可迅速脫身。行動計劃報香港"支那暗殺團"總部批準后,執(zhí)行員于7月底潛入廣州與高劍父會合。
29歲的林冠戎是廣東歸善人。在赴廣州行刺李準的團部餞行宴上,林冠戎慷慨陳詞:"我以身許國,早視死如歸。此無所系念,老母在家,不及一面為憾耳!"遂改名為林冠慈,以紀念母育之恩。
時年42歲的陳敬岳是廣東嘉應州(今梅縣)人,30多歲時避居馬來半島從事教育工作。黃花崗起義失敗后,聞訊憤激不已的陳敬岳立即典盡衣物,趕回香港,參加革命。
林冠慈、趙灼文負責城內(nèi)路段的伏擊;陳敬岳、潘賦西負責城外路段的伏擊。每段均有輔助員配合。8月13日上午,李熙斌得知李準將于當天午后由城外的水師公所進城回水師提督衙門的消息后,立即通知行動小組準備行動。
林冠慈手提藤茶籮,在雙門底一帶靜候。李準這天特地選繁華熱鬧的南門通衢大街回城,以為這樣便可使革命黨人不便下手,減少危險;卻不料革命黨人偏偏就選在這里動手。午后,一大批手持短槍大刀的清兵里三層外三層地護衛(wèi)著李準的大轎快速地沿街而來,大街上行人早被衙役轟趕一空。正當李準一行耀武揚威地從一家"怡興縫衣店"門前經(jīng)過時,林冠慈從藤茶籮內(nèi)抓出兩枚預藏的炸彈,沖出門就拋向李準的綠呢大轎。炸彈在轎前一丈多遠處爆炸,李準被震得從轎內(nèi)摔出,撲倒在地,胸部與雙手俱受重傷,肋骨折斷兩根,在血泊中哀號打滾。衛(wèi)兵與轎夫死傷二十多名。跟在轎后的衛(wèi)兵一陣驚慌后,明白有人行刺,于是一部分人趕緊搶護李準,一部分人去追擊刺客,跑不及遠的林冠慈被亂槍打死。
由城外跟至城內(nèi)的陳敬岳聽到兩聲爆炸,知道林冠慈已經(jīng)動手,便折入一條橫街撤退。身穿西裝、剪發(fā),且手提沉重的呂宋煙箱的陳敬岳引起了崗警的注意,被盤查后逮捕。當年11月7日遇害。
李準被炸傷后,氣焰完全被打了下去,他在病榻上托人向革命黨人通融說情,表示今后不再與黨人為敵。果然在廣州光復前后,李準支持廣東獨立脫離清廷,勢單力孤的張鳴岐被迫逃離廣州。
廣州光復后,革命黨人將林冠慈與陳敬岳、溫生才及謀炸龍濟光的鐘明光烈士一道,葬于紅花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