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日軍在無錫浦東擄數百良家婦女“任選滿足”
日軍直接建立的慰安所相當普遍。日第15師團第67聯隊聯隊長鈴木啟久戰(zhàn)后供認,按照日軍的“慣例”,他下令在聯隊盤踞的5個地方(豐潤、沙河鎮(zhèn)及另外3個地方)建立了慰安所,并抓來60名中國婦女充當“慰安婦”。
京都16師團福知山20聯隊的老兵(是年76歲)證言,他們聯隊的慰安所是在軍隊指揮下經營的,“慰安婦”有日本人和朝鮮人,一個慰安所里有15人左右。從白天到下午4時,一般是士兵進入的時間。從下午4時到晚上8時,是下士官(伍長、軍曹和曹長)進入的時間。8時以后則是軍官進入的時間。軍官如果沒有錢的話,干完了事就回去,有錢的軍官則可以留宿。支付的是滿洲銀行、朝鮮銀行或日本銀行的錢。1941年2月,在開封的日軍第84野戰(zhàn)隊士兵戶村英雄寫到:“軍隊管理下的P屋(即慰安所)大約有五十間左右的房屋,此處居住的女人們……對象大都是將校和下士官。也有些將校軍官和這些‘戰(zhàn)時妻子’保持著臨時的無責任義務的關系。”這一資料現存于吉林省檔案館。
在戰(zhàn)火中建立的軍直營慰安所,依靠擄掠或強制征用當地婦女建成,極為野蠻。1938年初,日軍占領上海不久,就大肆抓捕當地婦女,直接押送到北四川路(今四川北路)的虹口大旅社,門口有憲兵站崗,這里成為了日軍控制的慰安所,實際上這就是1996年聯合國人權調查委員會為日軍慰安所定義的“合法的強奸中心”。有記錄指出,日軍于1938年設在北四川路橫浜橋相近某銀行的“行樂所”,“該屋各層有極暖之水汀,其最低一層,有日兵在無錫、浦東各地所擄之我國良家婦女,自十七、八歲者,約數百人,皆一絲不掛,面有愁容,而日兵則川流不息其間,任意選擇性的滿足。如任何女子有不從者,皮鞭立至”。
日軍不僅自己建立慰安所,還命令、唆使日軍與合作者籌建慰安所。根據武漢兵站司令部的慰安婦系長(股長)山田清吉的記載,兵站干事藤井源治中佐副官和高橋慰安系長,強制接收漢口積慶里的68戶住房,讓日本僑民建立12家慰安所,其他均是朝鮮人開設的慰安所。到1938年11月底,積慶里慰安所已增加到30家;有日本“慰安婦”130名,朝鮮“慰安婦”150名,共280名。漢口慰安所的密集程度為日軍占領區(qū)所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