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侵略朝鮮獲聯合國授權嗎 美軍官方稱已授權
現在流行一個說法,稱美軍出兵朝鮮半島是獲得聯合國授權的,有些人進而說美軍的行為是合法的,從而捧美貶朝。
其實,“授權說”雖有一定道理,但只能泛泛地口語上說,從法律角度看是錯誤的;在此基礎上的“合法說”當然是百分之百錯誤的、荒謬的。
一、聯合國安理會第84號決議的時間和內容
聯合國安理會于1950年7月7日在未通知蘇聯參加、臺灣代表中國的情況下通過了第84號決議,其內容為:
1.認定北朝鮮部隊對大韓民國之武裝攻擊構成對和平之破壞。
2.建議聯合國會員國對大韓民國提供擊退此攻擊,使該地區回歸安全與和平的過程中必要的支援。
3.建議所有提供軍隊及其他援助的會員國,將此項軍隊及其他援助提供給美利堅合眾國主持的聯合司令部。
4.要求美國指派此支部隊的指揮官。
5.授權聯合司令部在對抗朝鮮軍隊時,依照需要可將聯合國旗幟和各國國旗同時使用。
6.要求美國向安理會提供有關聯合司令部軍事行動的報告。
二、從美軍參戰的時間看,美軍侵略在先
6月25日朝鮮戰爭剛剛打大,美國一方面聯系聯合國安理會召集會議,另一方面就迅速出兵臺灣海峽和朝鮮半島。
這個時間說明了兩個問題:第一,美國早就知道那天朝鮮戰爭會打大;第二,美軍參戰(而且還不僅僅是后來安理會所授權的“提供……必要的支援”)時安理會沒有任何授權。這說明美軍當時的行為是赤裸裸的侵略!既然有侵略在先,就有必要為之“擦屁股”,這是兩個星期后安理會第84號決議的背景和根本原因所在吧?
三、安理會第84號決議沒有授權“聯合國軍”參戰
我們看看聯合國安理會第84號決議的內容,其中所謂“授權”部分的第2條是這樣說的:“建議聯合國會員國對大韓民國提供擊退此攻擊,使該地區回歸安全與和平的過程中必要的支援”。
大家請看:“擊退此攻擊”的主語是誰?主角是誰?大韓民國!聯合國軍的職責僅僅是“提供……必要的支援”!(而且還只是建議,而非命令)這哪里是授權參戰?
其實,安理會作出這樣的決議在當時是必然的:美國是“老大”,必須服從美國;然而決議又不能違法:決議是小法,要服從大法即聯合國憲章才合法,而聯合國憲章是不允許干涉他國內政的(也就是說,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根本沒有干涉他國內戰的權力),如果決議赤裸裸授權聯合國軍參戰就違反了自己的法律,以后還有什么權威?咋運作?
顯然,聯合國安理會并沒有也不可能授權“聯合國軍”參與朝鮮內戰!所以,即使1950年7月7日之后,美軍或聯合國軍參戰的“合法說”也當然是100%錯誤的!
四、“授權說”雖然錯誤,但也有一點道理
如前分析,從法律上看安理會沒有授權,但我為什么認為“授權說”“有一點道理”、“有一定道理”?
因為,以美國的蠻橫、聯合國當時的不成熟、“聯合國軍”由美國指揮官指揮、美軍事實上早已參與朝鮮內戰看,事實上這等于給美國強奸聯合國、突破聯合國憲章提供了方便和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