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改嫁了嗎?李清照的評價和相關記載
李清照是否改嫁?相信很多朋友對此問題都有所疑惑。說起李清照我想應該很少有人不知道吧,她的才情很高,特別擅長作詞,可是在她的中年時代遭遇了喪夫之痛,國家戰亂,這些變故都使她的身世有了很大的轉變,那么李清照在丈夫去世后有沒有改嫁呢,今天隨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李清照是否改嫁?
紹興二年(1132年),李清照到達杭州。圖書文物散失殆盡造成的巨大痛苦,顛沛流離的逃亡生活給予的無情折磨,使李清照陷入傷痛百般走投無路的絕境。孤獨無依之中,再嫁張汝舟。張汝舟早就覬覦她的珍貴收藏。當婚后發現李清照家中并無多少財物時,便大失所望,隨即不斷口角,進而謾罵,甚至拳腳相加。張汝舟的野蠻行徑,使李清照難以容忍。后發現張汝舟還有營私舞弊、虛報舉數騙取官職的罪行。李清照便報官告發了張汝舟,并要求離婚。經查屬實,張汝舟被除名編管柳州。李清照雖被獲準離婚,但宋代法律規定,妻告夫要判處3年徒刑,故亦身陷囹圄。后經翰林學士綦崇禮等親友的大力營救,關押9日之后獲釋。(對于李清照改嫁張汝舟之事,后世學者頗有爭議。其實,婦女改嫁在宋代前期并不少見,且不影響李清照人品,宋人多家談及此事,應當可信。古人辯誣之說,實際是受封建禮教觀念束縛的結果。)
李清照的人物評價:
李清照作為中國古代文學史上少有的女作家,其作品中所體現的愛國思想,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歷史的角度李清照的愛國思想,代表了中國古代廣大婦女追求男女平等、關心國事、熱愛祖國的一個側面,讓后人從中看到了中國古代女性情感世界的另一面。而且,她還在眾多愛國作家中為女性爭得了一席之地。不僅如此,李清照還開創了女作家愛國主義創作的先河,為后世留下了一個女性愛國的光輝典范,特別是現代女性文學的創作產生了重大影響。現實的角度認識李清照的愛國思想,能感受到女性在國家統一、民族團結以及社會進步等方面的巨大作用。這對于在弘揚愛國主義,高舉愛國大旗,促進民族團結、國家統一和振興中華時充分發揮婦女的社會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有哪些相關的文獻記載呢?
在宋代記載李清照改嫁事實的文獻有七處,現全部抄錄下來。
一、胡仔《苕溪漁隱叢話》——“易安再適張汝舟,未幾反目,有啟事與綦處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傳者無不笑之。”
胡仔,績溪人。做過常州晉陵縣令,后居湖州(浙江吳興),此書為1148年作于湖州。
二、王灼《碧雞漫志》——“易安居士,京東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健康守趙明誠之妻。……趙死后,再嫁某氏,訴面離之。晚節流蕩無依。”
王灼,遂寧人,此書作于1149年。
三、晁公武《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志》——“先嫁趙誠之,……然無檢操,晚節流落江湖間以卒。”
晁公武,巨野人,此書成于1151年。
四、洪適《隸釋》——“易安居士表上于朝。趙君無嗣,李又更嫁。”
洪適(1117-1181年),鄱陽人,此書成于1167年。
五、趙彥衛《云麓漫鈔》——“投內翰綦公崇禮啟:清照啟:素習義方,粗明詩禮。近因疾病,欲至膏肓,牛蟻不分,灰釘已具;嘗藥雖存弱弟,應門惟有老兵。……忍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身既懷臭之可嫌,惟求脫去;彼素抱璧之將往,決欲殺之。遂肆侵凌,日加毆擊;可念劉伶之助,難勝石勒之拳。局地扣天,敢效談娘之善訴;升堂入室,素非李赤之甘心。……清照敢不省過知慚,捫心識愧?責全責智,已難逃萬世之譏,敗德敗名,何以見中朝之士?雖南山之竹,豈能窮多口之談;惟智者之言,可以之無根之謗。”
趙彥衛,宋朝宗室,此書成于1206年。
六、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紹興二年(1132年)九月戊子朔)有右承奉郎兼諸軍審計司張汝舟屬吏。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入宮也。其后有司當汝舟私罪,徒,詔除名,柳州編管。李氏,格非女,能為歌詞,字號易安居士。”
李心傳(1166-1243年),此書成于1209年。
七、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名士李格非文叔之女,嫁東武趙明誠德甫。晚歲頗失節。”
以上宋代文獻中,《投內翰綦公崇禮啟》是李清照個人所寫(少數人懷疑其中有篡改之處),敘述情形具體而詳實,整篇文筆精彩而凄厲。在李清照的首任丈夫趙明誠死后,她一直生活在飄蕩無助、心驚膽顫、食宿有憂、體弱多病的狀態下,《金石錄后序》中真實記述了這些情況,特別是她和趙明誠殫精竭慮收藏的金石文物,大都因無力保護毀失。再嫁的初衷,只不過是想安度晚年而已,況且在宋代改嫁是極其平常之事,譬如范仲淹、王安石等對再嫁改嫁是明確持寬容與同情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