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高是不是太監 趙高為什么又會有女兒呢
趙高是不是太監,相信大家都聽說過趙高是太監這個傳說,那么,我們都很想要知道趙高到底是不是太監,如果趙高是太監的話,那么趙高為什么又會有女兒呢,今天就為大家來簡單的介紹一下趙高的生平,希望大家更多的了解一下歷史上的這位著名太監趙高。
趙高是個太監這種說法,大概已經流行了上千年,但是,這絕對是個以訛傳訛的錯誤。
這個錯誤來源于人們對《史記》中關于趙高兩點記載的誤讀,一是趙高兄弟皆生于“隱宮”;二是趙高屬于“宦人”,隸屬于“宦籍”。
司馬遷的記述沒有錯誤,問題是后世的一些不學無術的家伙望文生義,不求甚解,硬是將“隱宮”誤讀為趙高兄弟都受過宮刑。因為受宮刑后要先在密閉的“蠶室”里呆一段日子,避免破傷風等并發癥,于是乎,這些半吊子學者認為這意味著“隱”字,再和后面的“宮”字一聯系,就得出了“隱宮”即是受宮刑的荒謬結論。
事實上在當時,“隱宮”既是指另外一種特殊的地方,類似于我國上一世紀曾經存在的勞改農場,同時,也代指勞改就業人員。這些人是身份低于一般平民,略高于奴隸的賤民。
《秦始皇本紀》記述修建阿房宮時役使“隱宮徒刑者七十余萬人”,就是說使用勞改就業人員和服刑囚犯七十余萬人。
如果說隱宮就是宮刑,那麻煩了,制造數以十萬計的太監,到哪里去找那么多專業閹人的凈身醫師呀?再說,以太監的身板能干得了那么重的活計嗎?
《蒙恬列傳》如是記載
“趙高者,諸趙疏遠屬也。趙高昆弟數人,皆生隱宮,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賤。”也就是說,趙高兄弟出生于隱宮,是因為他母親犯了罪,后來成為勞改就業人員。
按照秦國的嚴苛法律,趙高兄弟一出生就被劃為了另類,即勞改就業人員家屬,也叫做“隱宮”,和太監毫無關系。
這可不是本人瞎說,有上世紀出土的《睡虎地云夢秦簡》與《張家山漢簡》所記載的秦代律令為證,并有好多學者對此進行過深入研究。
二十世紀著名秦史專家馬非百先生根據《睡虎地云夢秦簡》指出,“趙高兄弟皆生隱宮”的“隱宮”一詞,是“隱官”的誤寫。再者說,“宮”與“官”在古代本就是通假字,只是不常見用而已。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載明
“司寇、隸臣妾無城旦、舂、鬼薪、白粲罪以上,而吏故為不直及失刑之,皆以為隱官。”
這里的“司寇”可不是官名,而是勞改犯的一種,因罪被判罰到邊疆做保安,負責伺察緝拿賊寇,男犯人叫“司寇”,女犯人就叫“如司寇”,刑期二年。
“隸臣妾”可以解讀為隸臣及其家屬,隸臣也是勞改犯,負責在官府當雜役,屬于編外公務員吧,這個罪名和司寇同一級別,刑期也應該是二年。
“城旦”、“舂”是同一級別的罪名,男犯人被罰修葺城池、女犯人被罰搗舂稻谷搞糧食加工,刑期為戴刑具的五年,不戴刑具的四年。
“鬼薪”、“白粲”,是同一級別的罪名,男犯人被罰為祠廟砍柴燒炭兼做其他雜役,女犯人被罰為祠廟或其他機構挑白米,刑期為三年。
“隱官”,即隱宮,咱前面說過相當于勞改就業人員。
好了,下面把這些詞聯系起來翻譯一下這句話,就是說:對于刑期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勞改犯,倘若發現系司法人員對其判罰失于公正、有違法律規定的,一律轉為勞改就業人員。
好了,“隱宮”的問題厘清了,下面再說“宦人”、“宦籍”。
“宦”是個會意字,其結構上為宅字頭,下為臣字腳,兩部分合起來的意思是宅中奴仆,亦可簡稱“宅奴”。誰的宅奴?當然是人的宅奴。因而,宦的本義就是為人奴仆。
《國語·越語》記載越王勾踐“與范蠡入宦于吳。”其意就是說,勾踐與范蠡到吳國去為吳王做奴仆。后來,“宦”逐漸引申變化為官、做官、學做官、太監等詞義。
然而,秦漢時期的宦人(亦稱宦者、宦官)可不是后世意義上的專指太監而言,而是在宮廷內任職的所有男性工作人員的統稱,包括議郎(侍從顧問,負責參謀)、侍郎(侍從武官,負責護衛)、謁者(侍從文官,負責傳達)等等。
關于這一點,《后漢書·宦者列傳》記載得清清楚楚:“漢興,仍襲秦制,置中常侍官。然亦引用士人,以參其選,皆銀珰左貂,給事殿省。及高后稱制,乃以張卿為大謁者,出入臥內,受宣詔命。文帝時,有趙談、北宮伯子,頗見親幸。至于孝武,亦愛李延年。帝數宴后庭,或潛游離館,故請奏機事,多以宦人主之。”
這里所說的“士人”、“宦人”,如張卿、趙談、北宮伯子、李延年等人當然不是太監,而是皇帝寵幸的內侍之臣。
到什么時候,宦人(宦者、宦官)才不用正常男人了?《后漢書·宦者列傳》如是記載:“中興之初,宦官悉用閹人,不復雜調他士。”也就是說,那是漢光武帝建立東漢以后的事情了。
“宦籍”更是跟太監不搭界,就是指記錄官員名位的簿冊文書。趙高隸屬于宦籍,只不過說明他是正八景在人事部門在冊的正式官員而已。再者說,趙高是有兒女的人,他的女婿閻樂任咸陽令,曾經參與望夷宮政變。如果他是太監,生得出女兒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