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奇葩的妻妾制度 有妾無妻算作單身!
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自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了。用現(xiàn)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的制度。因?yàn)樗鼘ⅰ半A級”帶進(jìn)了家庭、帶進(jìn)了枕邊、帶進(jìn)了親情之間,強(qiáng)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這實(shí)在是中國人的劣根性。其實(shí)中國古人很早就對姬妾制度提出了異議。《易經(jīng)》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然而,人性平等的主張,強(qiáng)不過享樂主義和獨(dú)裁專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并且發(fā)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規(guī)矩。
現(xiàn)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dāng)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向來是一夫一妻制,小老婆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lǐng)才有資格實(shí)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輩女性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于媵妾。
古代小妾
再往后,便正式出現(xiàn)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dān)著生兒育女的義務(wù),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zhàn)敗方奉獻(xiàn)的禮品。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家庭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谷梁傳》稱:“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鉆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妾的身分,至此已經(jīng)成了定局,到唐宋時代,更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guī)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fā),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事后照樣得離異。
古代妻與妾
唐朝時白居易便就這種“奔者為妾”的社會現(xiàn)狀寫過一首長詩《井底引銀瓶》:井底引銀瓶,銀瓶欲上絲繩絕。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與君別。憶昔在家為女時,人言舉動有殊姿。嬋娟兩鬢秋蟬翼,宛轉(zhuǎn)雙蛾遠(yuǎn)山色。笑隨戲伴后園中,此時與君未相識。妾弄青梅憑短墻,君騎白馬傍垂楊。墻頭馬上遙相顧,一見知君即斷腸。知君斷腸共君語,君指南山松柏樹。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只蘩。終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門無去處。豈無父母在高堂?亦有親情滿故鄉(xiāng)。潛來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歸不得。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寄言癡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