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到底有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宰相”?
宰相制度早在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就被明文廢除了。
但這種說法雖相沿已久,其實并非毫無問題:明太祖朱元璋明文廢除的其實是“丞相”,而不是“宰相”。
在《皇明祖訓》中記載稱“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并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事權(quán)亂政。今我朝罷丞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wěn)當。以后子孫做皇帝時,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
很顯然,朱元璋只是不許子孫再恢復自己廢除的丞相一職,而并無一字提及不許恢復宰相。在中國古代,丞相和宰相其實是有重疊但并不相同的兩個概念(盡管常常被混淆)。
最初“相”是個動詞,意思是“幫助”、“輔佐”,伊尹、周公、姜尚這樣的人物在當時或后世會被稱為“相”,而在外交活動中臨時擔任贊禮工作的人也會被稱作“相”。后一種“相”并非固定身份,外事活動結(jié)束后便回歸本職,而前一種“相”也只是一個泛稱,他們并非以“相”而是以其它身份行使職責,且同被稱作“相”,其權(quán)限也相差甚遠,伊尹可以驅(qū)逐國王,自己居攝,周公雖然也“居攝”卻要畏懼國王聽信讒言后猜疑自己,而姜尚的權(quán)限充其量相當于一個高級幕僚。
春秋末年齊景公置左右相(《左傳》中公元前546年已有此職務),到戰(zhàn)國時絕大多數(shù)國家都設立了“相國”一職,作為文臣的最高職位。周赧王六年(公元前309年),秦國率先將相國改為“丞相”,此后這個職位大多數(shù)時候稱“丞相”,有時也會改回“相國”。
丞相的職權(quán)很大,可以負責全國官員考核獎懲(上計),并直接負責許多中樞部門,因此對皇權(quán)構(gòu)成威脅,漢哀帝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為大司徒,此后直到漢朝末年,只有王莽、曹操等有篡位野心的權(quán)臣才會設法重新讓自己獲得丞相的職位,大司徒雖位列三公,權(quán)限已遠不如丞相。
“宰相”一詞大約在南朝時開始出現(xiàn),而在唐代成為普遍的稱呼,所指的是有秦漢丞相類似權(quán)限、但沒有丞相名銜的文官,隨著中樞權(quán)柄的轉(zhuǎn)移,被稱作“宰相”的在南朝先后有尚書令、中書令,待唐朝推行三省六部制后,三省長官尚書令、中書令和門下侍中都被稱為宰相,但由于這三個職位很高,并不常設立(由于唐太宗李世民曾任尚書令,這個職位在唐代很少授予他人),因此實際上的唐代宰相往往是以“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頭銜辦公。從此“宰相”和“丞相”兩詞便分道揚鑣了。
什么叫“分道揚鑣”?就是說宰相不一定是丞相,而丞相也未必是“真宰相”。
唐、宋兩代大多數(shù)時間,宰相都是以前述各類名目辦公,直到南宋孝宗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才恢復了丞相一職,且這個“丞相”的確就是宰相。而遼、金等少數(shù)民族政權(quán)則既設尚書令、平章政事又設丞相,且都具備宰相職權(quán),后者這種疊床架屋的設定被元朝因襲,并進而設置了實際上是以中央外派官員、機構(gòu)身份行使地方職權(quán)的行中書省丞相。
明初的官制在很大程度上是模仿元代的,因此丞相就是宰相,廢除丞相也就實際上等于廢除了宰相,但畢竟法律條文上被廢除的仍然是丞相,不是宰相,如果后來的帝王以“同平章事”之類古已有之的職銜恢復宰相,是完全可以繞開“祖訓”的,之所以沒人這樣做,恰是因為廢除宰相可以實現(xiàn)“事皆朝廷總之”(皇帝一個人說了算),讓帝王覺得“穩(wěn)當”,因此借“祖訓”壓服異議者,實現(xiàn)自己不設宰相、大權(quán)獨攬的私心。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代帝王不斷借各種場合、形式抨擊宰相制,甚至倘發(fā)現(xiàn)有官員按照當時風俗,將大學士稱作“相爺”也要訓斥甚至處罰,“廢除丞相就是廢除宰相”的錯覺,其實是一代代層累,直到清代才被以上諭、朱批之類“法定”的。
丞相在唐代曾“復活”過兩次,一次是武周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由尚書左右仆射改名,中宗神龍元年(705年)又改了回去,另一次是玄宗開元五年(公元717年),將中書令和門下侍中分別改名右相、左相,天寶元年(公元742年)又恢復舊名稱。由于當時已有“真宰相”即同中書、門下三品等,這些掛名的“丞相”實際上并不是宰相。
朱元璋廢除丞相后,中國只有太平天國設立了丞相職位,最初設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正、又正、副、又副共24名丞相,后又增設恩賞丞相、殿左右丞相等,人數(shù)已多到數(shù)不勝數(shù),這些“丞相”同樣并非宰相,而只是職能官員——太平天國實際上是有“宰相”的,但其職銜不叫丞相,而叫“軍師”。
一些學者就此認定,“宰相”在中國只是最高文官的泛稱,而并非實際職位,這也并不完全正確,其實“宰相”曾經(jīng)作為正式官職出現(xiàn)過兩次。
一次是遼代。遼代官職分北面、南面兩個系統(tǒng),其中北面主要治理契丹人,南面則主要治理漢人,北面系統(tǒng)中設有宰相府,先后設立過宰相、左右宰相等,宰相府管轄五院一司,職責重大,其長官“宰相”可以被視作名副其實的真宰相。
另一次則是太平天國。清左宗棠咸豐十年底(公元1861年1月6日)曾奏報在安徽黟縣擒斬太平天國侍王李世賢部宰相黃世瑚。如前所述,太平天國的“真宰相”是軍師,黃世瑚的主帥李世賢當時還未當上軍師(后來當上過),在李世賢之下,則還有主將、佐將、總提、六爵等層層疊疊的官爵,這個空前絕后的“宰相”如非左宗棠弄錯,也充其量只是個中低級軍官,離“真宰相”則差得太遠了。